在南海艦隊服役的軍官馬茂富最近心情舒暢,懷孕6個月的妻子上個月到他的駐地隨軍,兩人結束了“牛郎織女”的生活。
“孩子一出生,我就能在跟前照顧,不用再大老遠地跑來跑去。”馬茂富說。
今年3月以前,像馬茂富這樣的連職軍官還不能申請家屬隨軍。根據當時的政策,只有副營職以上的軍官或服役滿15年的軍官才能申請將配偶調到駐地一起生活。
今年3月,中國國務院、中央軍委批轉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關于調整軍人家屬隨軍政策的意見》,調整后的家屬隨軍政策與以往相比明顯放寬,將全國一般地區部隊軍官的家屬隨軍條件由副營職或服役滿15年統一調整為正連職;取消了駐艱苦邊遠地區部隊軍官和在特殊崗位工作干部的家屬隨軍條件;將駐京城區部隊軍官的家屬隨軍條件由正營職或服役滿15年的副營職統一調整為副營職;此外,將駐艱苦邊遠地區部隊士官家屬隨軍條件由三級軍士長以上士官調整為四級軍士長以上士官。
《解放軍報》對此發表評論認為,軍人家屬隨軍政策的調整對廣大軍官來說,無疑是一件大喜事,同時也標志著中國軍隊以人為本治軍理念正深入人心,相信全軍許多軍官的家庭幸福指數將因此而提升。
總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長王成志在接受《解放軍報》采訪時透露,今年內將有近10萬軍官從這次政策調整中受益。
軍人家屬隨軍政策建立于1963年,1991年做了完善和規范。這次調整是根據軍事職業特點和國家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發展形勢,本著“統籌設計、突出重點、適度優待、傾斜基層”的原則作出的重大決策,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向一線傾斜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