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5歲的出納謝某,炒黃金炒出了“天大”的禍端,其分10次挪用了單位1700萬元資金執意翻本,眼見還款無望只得前去自首。近日,西城區檢察院以涉嫌挪用資金罪將謝某批準逮捕。
2007年11月,25歲湖北籍男子謝某來到北京某貿易有限公司當出納員,工作之余,謝某還做些國際現貨黃金方面的投資,然而因經營不善,其投入的18萬元錢都賠了個精光。謝某心有不甘,滿腦子想著怎樣翻本,但苦于沒有本錢,于是動起了挪用單位資金炒黃金的歪主意。
謝某平日掌握著兩把公司賬戶的網銀交易密碼鑰匙,另一把鑰匙則由公司的會計掌管,三把鑰匙需同時使用才能進行交易。2010年10月底,密鑰出現了故障,謝某受單位之托將密鑰送往銀行更換,更換之后謝某便將密鑰都操控在自己手中。11月初,謝某翻本心切,分五次從公司銀行賬戶上轉款370萬元,先打入自己的賬戶后再轉入香港某貴金屬公司賬戶內,進行黃金期貨炒作。謝某賺了個盆滿缽滿,不僅在兩周內如數歸還了單位的370萬元公款,還凈賺了500萬元。謝某大喜過望,豈料隨后又將賺來的500萬元輸了個分文不剩。謝某嘗到了第一次挪用資金翻本的甜頭后,便肆意妄為起來,2011年2月至3月間,其陸續10次挪用了公司資金達2200余萬元。2011年3月25日,謝某眼見著公司月底即將對賬,仍虧空的1700萬元又還款無望,于是前去派出所自首。
本案中,謝某利用擔任某公司出納職務及掌握公司賬戶網上銀行交易密碼鑰匙的職務便利,分多次挪用公司資金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數額特別巨大,且無力歸還,其行為涉嫌構成挪用資金罪。
來源:中國日報北京版 (記者 李加寶)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