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車費上漲背景下,部分城區日前出臺老舊小區居民停車優惠政策,居民可持戶口本、房產證或公房租賃協議、行駛證等三證辦理路側包月或包年停車證,將車停在小區周邊臨時占道停車場。昨天(10日),記者從西城等區獲悉,為解決老舊小區居民停車問題,根據多輪協商討論,西城、東城及海淀基本確定老舊小區居民停車政策,路側停車居民每月交150元。
>>政策 憑三證享路側停車優惠
4月1日,本市大幅提高停車費。市發改委表示,各區縣應根據轄區實際,落實好小區周邊占道停車場居民停車優惠政策。
記者昨天從多個區縣交通委獲悉,此次按照討論的政策辦法,居民區車輛在本居住區周邊占道停放,按包月或包年形式辦理居住區周邊臨時占道停車證;臨時停車收費標準則仍按北京市臨時占道停車場收費標準執行,也就是執行每月150元、全年1600元的優惠政策。
負責執行該項新政策的西城區相關部門表示,該政策僅限于已備案居住區的居民。這部分居民憑戶口本、房產證或公房租賃協議、行駛證可辦理路側包月或包年停車證,停放于小區周邊臨時占道停車場。
一戶只一個占道停車位
根據政策,各城區居住區外占道停車場泊位應優先滿足本小區居民車輛停放,并辦理居住區周邊臨時占道停車證。在本小區內已有停車位的,不得再向其提供居住區外臨時占道停車位。
同時,一戶居民原則上只允許辦理一張居住區周邊臨時占道停車證。單位公車不得申辦居住區周邊臨時占道停車證。居住區周邊臨時占道停車證也不得轉讓。停車公司要按備案泊位數向居民提供占道停車證,保證其停車有位。
據悉,各區縣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細微差別,如西城區負責辦理停車位的是路側停車管理公司,而東城區最終發放停車證的是交通委。
落實居民停車優惠政策的是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居住區物業公司或停車企業,他們要按照資格認定及依據做好小區居民車輛停放的確認工作。
目前,相關區縣已制作了停車證的統一模板,由各路側停車管理公司負責印制停車證。據了解,停車證將標明車輛牌照及限用小區等信息,以防止停車證轉讓或用于非指定區域。停車證還將標注發證公司名稱并加蓋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