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對《現代藥物是怎么開發出來的》抄襲疑案進行調查,發現方舟子的這篇科普文章連被抄襲者的筆誤也一并復制。
在方舟子被疑存在抄襲的眾多文章中,發表在2006年12月11日《經濟觀察報》上的《現代藥物是怎么開發出來的》一文,是網上公認的影響力較大的一篇。這篇文章在發表的第二天,就被網友指出涉嫌抄襲“穎河”的九篇系列文章《認識藥物》。一位名叫“脆弱”的網友甚至懷疑“穎河”是方的另一個筆名,因為他比較了方與“穎河”的文章之后,發現方文大約有一半與穎文相似。
質疑聲音出來后,方舟子馬上在新語絲讀書論壇上寫了《關于〈現代藥物是怎么開發出來的〉一文》,其中表示,他與“穎河”的文章都是根據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1999年9月的一份特別報告所寫的,這份報告的標題是《從試管到患者———通過人類藥物改善健康》。
“所以(穎河)和我的文章有些段落相似,例子、數據都相同,只不過他的表達比較忠實于原文,我則采用復述。”方舟子解釋道。但有人發現,方后來刪掉了“我則采用復述”六個字。
網友:方文抄襲穎文
方文發表后的第四天,網友“白字秀才”(本名陳廷超)通過萬維讀者網學術與教育論壇,發布了一個很有說服力的帖子———《神秘的106天———扒開騙子的畫皮》,毫不客氣地用兩個有力證據反駁方的辯解。
“很明顯,穎文是根據FDA文那個表格而寫的,而方文是抄襲自穎文!”按照“白字秀才”的分析,“如果方文也是根據那個表格而寫的話,基本不可能寫得如此和穎文類似……任何兩個人,獨立敘述這個表格時,肯定有較大的差別。”
“潁河”的文中有一處錯誤,而方舟子的文中竟也出現了同樣的錯誤———
“穎河”的文章稱,有一種治療艾滋病的新藥zi—doculine(簡稱AZT),只進行了106天的臨床試驗就獲準上市;方的文章說:“第一種治療艾滋病的新藥AZT的臨床試驗在只進行了106天之后……即提前終止了該臨床試驗。”
但是,“106天”這個數字是錯誤的。“白字秀才”查遍FDA文件全文,在第33頁發現有這樣一句話:“AZT在107天之內獲得批準……“很顯然,原文中出現的時間是107天,方舟子與“穎河”都將其錯寫成了106天。
“更糟糕的是,FDA文所說的‘在第107天’是指‘FDA批準AZT’,也就是說,從AZT完成所有臨床實驗后,把收集的所有數據上報給FDA,而FDA從接收AZT的申請后的‘第107天’批準其上市,而不是說‘AZT的臨床試驗只用了106天’。穎文錯誤地理解了FDA文的意思,有趣的是,方文也能‘獨自復述’出同樣的錯誤?”
方舟子:無整段照抄不算抄襲
“白字秀才”指出上述錯誤之后,方舟子馬上在新語絲上發表了《對〈現代藥物是怎么開發出來的〉的一點更正》:“有一個網友來函對文中介紹的AZT臨床試驗時間提出了懷疑。此處的確有誤。” 方舟子說:“之所以出現這個誤讀,是因為以前讀過穎河《認識藥物》介紹的同一個例子提到臨床試驗只進行了106天,留下的印象導致先入為主的誤讀。” 2007年2月3日,方舟子發表《對“方舟子抄襲穎河”一事再說幾句》:“其實即便我這篇文章完全根據穎河的系列文章寫成,只要不是整段地照抄,也稱不上什么‘抄襲’,因為科普文章和論文的標準是不一樣的。有人(那些騙子和幫閑們)為了誣陷我抄襲,故意混淆科普文章和論文的區別……”
來源:羊城晚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