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播出《“健美豬”真相》的報道后,農業部第一時間責成河南、江蘇農牧部門嚴肅查辦,并立即派出督察組趕赴河南督導查處工作(3月16日《新京報》)。又是一起媒體曝光、部委督查的食品安全事件。看看近年來一樁樁食品安全事件,盡管一些利欲熏心的廠家和商家受到了處罰,但對于政府管理缺位、監管部門失職的追究,卻往往難以落實。
“八個部門都管不好一頭豬,食品安全監管的最大問題是政府行政部門齊抓不管”,這是某市食品安全協調辦公室官員的“自嘲”。目前國內涉及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有工商、質監、衛生、農業、藥監、商務等將近10個部門,職能交叉、責權模糊,看來誰似乎都有責任,但到最后,誰都可以推托責任。估計這次事件,地方監管部門之間的“扯皮”又將難免。
根除監管職權不清之弊、解決管理體制性問題,可以由行政管理專家日后研究。當前,“健美豬事件”責任必須盡快落實,當事人必須追究。針對某些執法部門“該作為時不作為”、“有了利益亂作為”的痼疾,筆者以為,不妨先來個簡單易行的辦法:“誰收費(罰款)誰承擔責任”。
在管理與執法的某些領域,行政部門“管理就是收費”、“執法就是罰款”的觀念仍然有著相當的市場。許可、審批、收費、檢查、處罰,成了行政執法部門的管理“法寶”。至于市場監管的責任,卻早就拋于一邊。
行政審批、執法的繁雜和不透明,為個人權力尋租和謀求小團體利益提供了土壤。在一些地方,制假造假者只要留下“買路財”,“害人商品”便順順當當地走向市場。更有甚者,為了謀取非法利益,行政執法機關的個別部門和人員,還會以虛假的“執法行為”給制假造假者“保駕護航”。
看看本次“健美豬”事件中執法部門的表現:每頭豬花兩元錢就能買到三大證明,再花上100元打點河南省省界的檢查站,便可以一路綠燈送到南京一些定點屠宰場。無需檢測“瘦肉精”,每頭豬交10元錢就能得到一張“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利令智昏至此,令人震驚。
因此,面對“齊抓不管”下的食品安全事件,上級調查部門完全可以推動“倒查機制”——嚴查不法商家上繳給各部門的“規費”、“罰款”,以及涉及利用行政權力的其他名目費用;嚴查執法機關為不法分子“大開綠燈”的“執法腐敗”。既然相關職能部門“收費、罰款”的權力行使了,那么,市場監管不到位的責任誰也別想逃掉!(顧一冰)
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