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增玉(資料圖)
檢方指控其收受劉志軍案行賄大戶丁書苗4000余萬元
本報訊(記者李罡)因被控犯有貪污、受賄、詐騙三項罪名,涉案金額約6000萬元,國務院扶貧辦外資項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昨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證據顯示,范增玉收受的大部分錢款來自劉志軍案的行賄大戶山西女商人丁羽心(曾用名丁書苗)。
范增玉被指控的第一項罪名是貪污罪。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稱,2009年底,范增玉利用擔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和負責處理扶貧辦培訓中心業務欠款的職務便利,將丁羽心向扶貧辦捐贈的人民幣260萬元據為己有。
范增玉被指控受賄的事項有兩項。其中一項是受人請托為子女安排在國務院扶貧辦外資中心工作,收受他人10萬元。此外的4000余萬元受賄款則全部來自行賄大戶丁羽心。
檢方指控稱,范增玉于2009年至2010年間,利用擔任扶貧辦外資中心主任的職務便利,接受丁羽心希望參與扶貧項目、樹立正面形象的請托,為其安排在有關表彰會上發言、在有關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跡等,范增玉先后38次索要或者收受丁羽心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000余萬元。
丁羽心曾供述,自己是2008年6月左右認識范增玉的?!罢J識以后就捐了一筆款。2009年到2010年間還陸續捐款。”丁羽心稱,她交給范增玉的都是“扶貧款”,都是范增玉主動向她索要的。
對于丁羽心的說法范增玉給予了否認,他說剛認識丁羽心不久,丁就給他送錢,急于擴大她自己和企業的知名度。
范增玉被指控犯詐騙罪,也與丁羽心有關。根據檢方指控,除了一筆390萬元是范增玉以幫助歸還欠款為名從丁羽心處騙取,另外兩筆均是丁羽心被有關部門調查后,范增玉以冒充領導或疏通關系名義從丁羽心及其下屬處騙取的。
檢方指控稱,2010年12月間,范增玉冒充有關領導,與丁羽心進行手機短信息聯系,先后騙取丁羽心人民幣200萬元和20萬歐元(約折合人民幣180萬元)。另一筆則是在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春節期間,得知丁羽心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后,范增玉對丁羽心的下屬張鐵軒謊稱其認識有關領導可以為丁羽心疏通關系,先后騙取張鐵軒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9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