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贄(1527-1602年),字宏甫,號卓吾。福建泉州人。
明代著名思想家、史學家、文學家,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舉人,歷任河南共城(今輝縣)教諭,南京國子監博士,禮部司務,戶部員外郎,云南姚安知府。
仕宦生涯歷21年,于萬歷九年到湖北客居于耿定理家,教授耿家子弟,潛心研究學術。主要著作有《焚書》《續焚書》《藏書》《續藏書》等。
他崇尚儒家學說,但反對當時把程朱理學作為評價是非的唯一標準;強調為社稷民生著想、關心百姓生活才是“真道學”;提倡個性自由、官民平等和男女平等,在中國思想史上占有主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