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延長音樂作品版權保護期至70年
歐盟內部市場委員會決定對歌手和音樂家的版權保護期由目前的50年延長至70年,目的是讓他們在后半生獲得版權稅收入。
歐盟內部市場委員會專員米歇爾·巴尼耶12日說,隨著人均壽命的提高,50年的版權保護不足以讓藝術家們在一生獲得有保證的收入。
根據歐盟一項調查報告,許多歐洲的歌手或表演家在20多歲開始他們的演藝生涯,而獨立歌手開始演藝生涯的時間更是只有17歲。當他們作品的版權保護期結束后,他們的年齡才70歲。這項措施實施后,即便歌手退休,只要他的作品被使用就會有收入。巴尼耶說,這是對他們所做社會貢獻的認可和應有的回報。
來源:人民網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