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快推進政府改革?
“加強行政監督、民主監督、輿論監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嚴禁領導干部插手政府采購、工程招標、土地礦業權拍賣等經濟活動”……
“政府工作報告中的這些措施很具體,也很有針對性。”繆瑞林代表說,“下一步,關鍵是要把這些措施落到實處。再好的措施,如果沒有落實,都是‘空中樓閣’。”
“改革要有實際行動,改革需要重點突破。”遲福林委員強調。
不少代表委員在審議討論中表示,政府改革是在一個利益關系協調的背景下進行的,需要在高層次、超脫于部門利益的改革上下功夫。
歷經30多年變遷,我國改革開放已從最初的“摸著石頭過河”走向“頂層設計”。“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政府改革,始終是“重中之重”“難中之難”。
李君如委員說:“改革從農村起步,搞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然后從農村進入城市,當時城市改革的重點是國有企業改革。這次報告提出政府改革這個概念很重要,是一種巨大的進步。”
政府改革在注重“基層探索”的同時,還應注重“頂層設計”。遲福林說:“人們期待政府能夠拿出這樣一個頂層設計,能夠激發社會對改革的熱情,凝聚改革的動力,進一步形成改革共識,這是至關重要的。”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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