昧黑錢、造“民意”、誤決策——代表委員呼吁盡快立法治理“網絡水軍”
一篇網帖、一個網民、一起事件一夜之間成為網絡熱點,這果真都是因為網民自發“圍觀”熱捧所致?當“網絡水軍”還是個生僻詞時,他們的戰利品——“奧巴馬女郎”“鳳姐”“小月月”“郭寒韻”已眾所周知。
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新聞發言人趙啟正2日給“網絡水軍”畫了個像:有些人隱身于普通網民中間,發帖留言,其背后有機構利益。他們制造假民意,目的是左右輿論,誤導受眾,甚至影響政府決策,值得注意與警惕。
部分參加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接受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采訪時表示,“網絡水軍”這個以網絡公關公司為主體,以牟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幫他人發帖、刪帖、頂帖、造勢的網絡“惡勢力”,正在破壞正常的網絡生態,成為惡性競爭、誤導民意、顛覆公德良序的麻煩制造者,必須盡快從立法層面給予遏制。
昧黑錢:揭秘“網絡水軍”的利益鏈條
【案例】去年,內蒙古警方破獲一起競爭對手雇傭網絡公關公司發帖惡意攻擊損害伊利產品損害商業信譽案件。某乳品公司品牌經理安勇和北京博思智奇公關公司用網絡炒作進行惡性口碑傳播,打擊伊利乳業品牌,成為利用“網絡水軍”進行商業誹謗的典型案例。
【解析】“網絡水軍招聘,輕松賺百元”“全國執行力最強的網絡水軍網”……在某搜索引擎搜索“網絡水軍”,數十萬條類似的鏈接接踵而至。在某大型電子商務網站,隨處可見名為“網絡鐘點工”的商戶,主要經營發帖、刪帖、跟帖、回帖等服務,發帖一次約0.4元,回帖一次約0.1元。操作流程是:先通過網絡或電話談妥合作意向、服務價格,再支付電子商務網站的中介費用,而后開始執行“炒作”方案……
對“惡炒”背后的玄機,全國人大代表、山東泰安市東方計算機學校校長王元成分析說,“網絡水軍”背后有三級利益鏈條:最高級是負責派活、發工資的網絡公關公司;次級是組織管理人手、協調工作任務的網絡“包工頭”;由一些網絡閑散人員組成的龐大“水軍”群處在鏈條最底端“干實事兒”。
王元成代表說,一些公關公司好像“網絡黑社會”,它們受人之托或主動策劃以賺取傭金,做出網絡策劃營銷方案,雇傭“網絡水軍”選擇人氣旺盛的網站和論壇“灌水”,使其持續保持關注度。“‘網絡水軍’已從單純的小群體的議程設置變為龐大復雜的營銷手段。”
【提問】網絡本是有助于企業自身發展的好工具,但卻被不法分子用來“潑臟水”。網絡有被淪為惡性競爭戰場的可能,“推手”變“打手”的背后有何深刻來由?
【回答】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記協黨組書記翟惠生說,“網絡水軍”的形成有兩大主推因素:一是心態鏈條,當前部分人對社會的認識有所偏頗,特別是有逆反心理、容易沖動的年輕人不能辯證地看問題,很容易被卷入“網絡水軍”的漩渦;二是經濟鏈條,網絡公關公司為黑心錢做昧心事,還有一些社會傳播機構把“網絡水軍”發的帖子當成新聞傳播,以謀求點擊率和經濟利益。
造“民意”、誤決策:“網絡水軍”綁架輿論 “注水”民意誤導決策
【案例】“民女許身救父”。今年年初,網上爆帖“父親被關精神病院14年”,本人“姿色尚可,至今守身如玉”,愿以身許以救父人。這則引來網友圍觀、博得網友同情的網帖,原為“網絡水軍”的幕后策劃,引來網友垂憐的“民女郭寒韻”原來是虛構的人物。
【解析】因無法追責,“人肉搜索”“網絡虛構”“網絡惡搞”等網絡行為在虛擬世界愈演愈烈。全國人大代表、律師高明芹認為,“網絡水軍”總是先占領所謂的“道德制高點”綁架輿論,以正義為名行侵權之實,不僅讓個人名譽權、隱私權等受損,也傷害了公共利益,形成一種“群氓文化”、誤導輿論。
“既然叫‘水’軍,就說明是虛假的東西,和產品造假相比,輿論造假的欺騙性更強。有的不只針對個人,還滲入到政府決策領域,使‘社情民意’難辨真假。”王元成代表舉例說,“網絡公關公司組織‘水軍’為參選人刷票”“網絡推手煽動公眾輿論干擾司法案件、左右案件調查和審判”等情況越來越多,有些事件甚至誤導了政府的相關決策。
【提問】“網絡水軍”受雇于某些利益機構,打“法律擦邊球”,行走道德邊緣,對社會穩定、和諧建設有何危害?
【回答】翟惠生委員說,網絡能實現有效傳播,具有“信息大超市”的功能。“網絡水軍”制造的虛假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混淆視聽,對廣大網民的誘導力很強,不僅給政府通過網絡集納民意帶來麻煩,影響政策決策的執行力、貫徹力,而且容易造成網民的認知錯位和對政策的抵觸,以致影響社會心態和社會情緒,而這兩者恰恰是社會穩定的基礎。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現當代文學研究會副會長包明德說,“網絡水軍”問題的背景因素是多方面的,有的牽涉到國家安全,有的帶有利益驅動因素,有的與個人心態有關,不明就里的網民熱捧“水軍”帖時就無意中成為“網絡水軍”的幫兇。
“水軍”突如其來,網絡如何“抗洪”?
【案例】由“網絡水軍”一手打造的網絡紅人“小月月”的“雷人雷語”,仍是人們茶余飯后的談資。為了“吸眼球”、“搏出位”,故意采用反社會、反主流、謾罵侮辱、黃色下流等方式來制作和傳播信息的“小月月”現象,今后依然會在網絡的某處發生著。
【解析】“網絡水軍”制造的虛假泡沫會極大地傷害互聯網的健康發展。高明芹委員說,普通網民可以被騙一次、兩次甚至十幾次、幾十次。但當發現越來越多的“事件”“黑幕”和“門”本不存在時,他們干脆什么都不信,因為“狼來了”的故事聽得太多了。
翟惠生委員說,廣大網民對“網絡水軍”的警惕性有待提高。其實,網民辨別真偽的能力并不差,關鍵是多角度看待問題、多渠道獲取信息,在實踐中辨別真偽,防止偏頗。
【提問】網絡力量源自真實,網絡的發展依靠理性。但在“不求美名,但求成名”的惡俗邏輯下,“網絡水軍”的道德底線在哪里?如何健全法制維護網絡誠信?
【回答】包明德委員認為,有效防范和制止網絡謠言傳播,是維護和促進網絡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他建議加強網絡管理,尤其要確立網絡道德和誠信機制,“這種管理應該釋放有禮有節的智慧,讓它真正為民眾服務,建立誠信的網絡世界。”
王元成代表說,從技術上講,從源頭堵住這些虛假信息是可行的,因為每一個“水軍”帖背后都有操作后臺。“關鍵是解決利益問題,如果運營商、網絡公司都靠‘水軍’賺取差價費甚至形成保護傘,問題很難解決。”
高明芹代表認為,法律法規的不健全縱容了“網絡水軍”的泛濫。比如,我國的侵權責任法中雖規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承擔侵權責任,并通知網絡服務商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但該條款是消極被動地堵而非主動監管。“論壇的管理員對涉嫌侵權的帖子有沒有監管的義務?要不要承擔責任?難道非要在受害人發現并告知后,才予以糾正?”
此外,高明芹代表認為,關于“承擔民事責任”方面的規定也過于籠統,缺乏具體條款,難以震懾。“對‘網絡水軍’的立法治理,必須從刑法和民法兩個層面入手,這樣才能真正凈化網絡環境。”
來源:新華網 (記者 周寧 任沁沁 黃艷 趙仁偉) 編輯:段若蘭 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