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合理配置農村牧區衛生資源,促進農村牧區衛生資源的有效利用,按照人口比例和區域規劃的原則,內蒙古衛生廳決定對全區蘇木鄉鎮中心衛生院重新設置和布局。重新設置后,全區中心衛生院總數不超過300所。
據了解,為充分發揮中心衛生院中心作用,距離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不足30公里的蘇木鄉鎮不設中心衛生院 ,以形成農村牧區區域醫療衛生服務中心;原則上每所中心衛生院至少要輻射3—4所一般衛生院,邊境牧區可結合服務人口適當增加數量。確定的中心衛生院,必須達到一類衛生院標準,統一命名,重新掛牌。達不到一類衛生院標準的暫時不掛中心衛生院牌子,不按中心衛生院管理,經過強化建設,達到標準后掛牌。
重新布局中心衛生院以盟市為單位,綜合考慮地域面積、人口數量、交通條件等因素,打破旗縣(市區)界限和原中心衛生院的設置和布局,重新規劃設置中心衛生院。衛生廳擬定在呼和浩特市轄區內設15所、包頭市設15所、呼倫貝爾市設32所、興安盟設20所、通遼市設38所、赤峰市設56所、烏蘭察布市設26所、錫林郭勒盟設42所、鄂爾多斯市設24所、巴彥淖爾市設25所、烏海市設1所、阿拉善盟設6所。
來源:新華網 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