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大學生患者期待醫療保險更給力
近年來,像張江霞這樣患有重大疾病、靠家庭經濟能力無法支付巨額醫療費用的高校大學生在全國范圍來說并非少見。
2004年,南京大學外國語學院一名學生被診斷為急性早幼粒細胞型白血病,由于家庭貧困,學校通過媒體為其發起了募捐活動,共籌得錢物折合人民幣36萬元。經過治療后,這名學生重獲新生。
2010年,海南三亞一位女大學生飽受尿毒癥折磨。找到腎源并獲得社會愛心人士捐款35萬余元后,她成功接受了腎移植手術。
記者發現,不少身患重病的大學生是通過學校師生的愛心捐助或社會各界人士的捐款才籌集到醫療費用得到救助的,這些學生是幸運者。
那么,大學生若患有重大疾病應該怎么辦?
記者了解到,國務院辦公廳于2008年就下發了《關于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的指導意見》,要求已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地區將大學生納入其范圍之內,并對參保大學生實行屬地管理。這樣,原則上來說,全國各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就會導致對學生的醫療保險補助標準不同。
記者從蘭州市安寧區醫保局了解到,2012年4月,蘭州執行新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大學生在一個參保繳費年度內,醫療保險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2萬元,大額醫療保險最高補助限額為8萬元。
甘肅農業大學醫保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張江霞的情況,她的腎源不在報銷范圍內,手術費按住院對待報50%。由于她的家庭困難,她的門診透析本不在報銷范圍內,但也酌情給予了適當的報銷。幾年下來,家里為她已花去10多萬元。按照規定,醫療保險為她報銷了40%左右的費用。但因藥物報銷規定,一些自費藥估計50%的報銷比例都達不到。
記者經過調查發現,許多重大疾病所需的費用遠超過醫療保險能補助的上限。此外,由于重大疾病所需要的腎源、進口藥物等都未列入報銷范圍內,由個人承擔,因此醫療保險補助對這些患有重大疾病的學生來說顯得還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