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8日起,濟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開始受理濟南市居民申請赴臺灣個人旅游證件。
申請個人赴臺灣旅游的居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將為其簽發《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個人旅游簽注(“G”簽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有效期為5年,個人旅游簽注有效期為6個月,持證人在臺灣停留時間自入境臺灣次日起不得超過15天。首次申請《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個人旅游簽注辦理時限為10個工作日。
濟南市戶籍居民申請赴臺灣個人旅游證件所需材料,包括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兩寸證件照,并填寫《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申請審批表》。屬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按照組織、人事管理權限和行政隸屬關系,提交單位意見。
取得《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個人旅游簽注后,可通過3家旅行社申請“入臺許可”,3家旅行社分別為山東旅游有限公司、山東嘉華文化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山東交運旅游有限公司。(記者 鞠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