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公平交易的基礎是對商品的價格構成有詳細說明。目前對階梯式電價熱議的根源有兩個---電價構成不透明,居民用電量確定不科學。
一方面,電價構成。電在去除掉所有修飾詞之后,它核心是一種商品,是商品就應有成本和利潤,這一點無可厚非。
但是我們的電價從上個世紀計劃經濟時代開始就不明晰。電價的制定就沒有統一的標準與依據。從幾分錢到5毛錢,再到將來更高,沒有人能夠說清楚,1度電的成本構成。這個價格是怎么確定的?里面成本多少?利潤多少?沒有人能說清楚。
親兄弟還要明算賬,何況是家家戶戶每天都要用的商品。而價格構成不明晰,自然導致各種傳言,比如前兩年的抄表工年薪10萬的。這對電力系統本身也會帶來莫大的壓力。
如果是一般商品,正常的市場經濟狀況下,可以通過市場競爭實現價格波動,最終合理化。但是我國特殊的電力架構讓這種方法不可行,那解決方法只能是相關管理機構加強監管了。
另一方面。居民的基本用電量的標準該如何制定。
北京、上海、廣州各地都出臺了居民的用電量標準。但是,這個標準是如何指定的呢?為什么北京標準是240度,內蒙古就只有120度?
有設計方法稱采取平均數的辦法,自然能確保大部分人的用電量。學過統計的自然明白,平均數法有多不靠譜。住50平的窮人和住200平的富人用電量差距有多懸殊可想而知;同樣收入但是在城市和農村的用電量更不相同。簡單通過平均數的方法恐怕離真實用電量差距的不是一星半點,更有可能讓城市的普通人多交錢。
據媒體介紹,美國采用生命線電價:對在生命線用電量以下的每戶每月用電量,規定一個較低電價。這個電價是有具體而明確指標的。囿于資料限制,簡單轉述業內人士對生命線電價的描述---德州享受生命線電量電價的標準是5口之家,200平房子,年收入低于6萬,家用電器包括彩電、冰箱、洗衣機、空調等。
用電交錢天經地義,但是不管是電力的成本和居民用電的標準如果能更透明,必然會減少誤讀,更有利于和諧社會創建。
來源:中國日報遼寧記者站 (記者 吳勇)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