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天津開發區在“構建人才高地工作推動會暨人才成果展啟動儀式”上正式發布了《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工作評優表彰管理暫行辦法》等8項人才政策。
此次發布的8項人才政策,涵蓋了領軍人才、技能人才、人才獎勵等多方面的內容,為開發區今后吸引人才、培養人才、留住人才提供了完備的政策機制。該8項政策將統一從發布之日起實施,這標志著開發區“1+N”的人才政策體系基本成型,區域對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將得到進一步加強。
根據《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天津開發區將每年設立“泰達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人才資金),主要用于對符合開發區專項人才政策規定的國內外各類優秀人才、科研團隊、企事業單位進行獎勵、資助、補貼,并提供科研啟動經費等,同時用于支持各類人才專項活動及相關項目的開展。每年度資金額度為不超過開發區可支配財政收入的3%。
天津開發區將對領軍人才按照項目分類給予資金扶持。經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確定為Ⅰ類的領軍人才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項目啟動資金資助和相關獎勵;經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確定為Ⅱ類的領軍人才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項目啟動資金資助和其他獎勵。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工作評優表彰管理暫行辦法》主要用于表彰獎勵為開發區經濟社會和各項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各類優秀人才和團體。今后每兩年將進行一次“泰達杰出人才獎”、“泰達友誼獎”、“泰達技能大師獎”、“泰達中小企業優秀創業獎”、“泰達優秀博士后工作站”等人才獎項的評選,對獲獎者將進行精神和物質獎勵。
此次發布的8項人才政策包括:《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工作評優表彰管理暫行辦法》、《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引進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管理暫行辦法》、《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博士后工作管理暫行辦法》、《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保障專項補貼管理暫行辦法》、《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職業技能培訓管理暫行辦法》、《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校大學生實習管理暫行辦法》和《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職業技術院校學生實習管理暫行辦法》。
來源:中國日報天津記者站(記者 張余) 編輯: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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