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沉下去,打造云南法官培訓新模式
五年,雖然不久,卻也并不短暫。在五年多的基層法官巡回培訓過程中,云南的法官培訓得到了各級領導的關心。2010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國家首席大法官在云南省民族地區法院工作會議上作出重要指示:“要不斷改善民族地區法院依法履行職責的環境、條件,對邊遠貧困地區法院少數民族法官緊缺、法官超負荷工作等特殊困難要給予高度關注,積極研究解決措施。要加大對民族法官的培訓力度,多提供一些掛職培訓機會、經費扶持,重點培養和造就優秀民族法官。”云南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許前飛帶領黨組班子就如何解決基層法官培訓過程中遇到的困難積極研究部署。云南高院田成有副院長、云南法官學院院長張遠貴等親自參加巡回培訓的動員和授課。
法官學院的講師團結合云南實際,采取了研討式、座談式、庭審觀摩式等講學方式。云南法官巡回培訓小組教師萬里奔波,為各地的法官們講授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司法禮儀等各方面的內容。面對面,心貼心,把最新的知識,連帶著情感,傳遞在法官之間。
通過與基層法官的直面交流和研討,巡回培訓教師獲得了大量新的信息,準確了解和把握基層法院審判工作中的新問題、新動向,為進一步做好法官培訓、法院調研等工作積累了鮮活的第一手素材。
云南基層巡回培訓,凸顯了獨特意義:培訓小組在有限的時間內,與基層法官共同交流梳理了有關行政、民事、刑事、刑事附帶民事、執行等疑難問題,教師通過案例分析法等各種形式,使培訓法官統一法律思維模式,自覺學習和整理所積累的經驗,逐步培養和塑造自己的法律思維能力,從根本上提高司法能力。
正是一次次授課的經驗和實踐,五年,一系列的具有云南特色的教學模式出爐成型。
巡回培訓中,“現場教學”、“案例教學”和“法官教法官”大受歡迎。每到一處,法官學院都要組織法官觀摩庭審,庭審結束后先讓法官自由發言,對庭審活動進行點評,然后由老師進行綜合點評,這既是現場教學,也是案例教學。靈活多樣,不拘一格。
在紅河,學院采取分批集中培訓的方式;在大理,則推出了視頻教學與現場教學相結合的新方式;在曲靖,采取了綜合內容集中講授、專題內容逐一進行的模式。教師們上課結合實際,針對性強,豐富生動,聽課的一線法官們聽得津津有味,不由地翹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