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山鋼集團萊蕪鋼鐵股份公司
楊樺明
為搶車位早早去上班
現在,不僅居民小區、私營企業、事業單位停車成了“老大難”的問題,就是政府機關停車也成了頭痛的事情。別說前來政府部門辦事的外單位車輛沒有地方停靠,就連政府機關工作人員自己的車輛也很難找到一席之地。
小劉在政府機關工作,自從施行車改后,單位很多同事都買了車,原本單位只有十幾輛車,一下子增加到40多輛。因當初的地下車庫只能停十幾輛車,所以如今來晚了的車子只能停靠在馬路邊。有時候,離機關近的馬路邊也停滿了車,就只得停得更遠。
由于沒有固定位置,誰先到誰先停,為了搶車位,小劉總是早早就到單位。按照作息時間,應該9點才上班,但她一般7點多就出門。走早點,一方面還未到上班高峰期,路上比較順暢,另一方面到單位還能搶到車位。單位的保安、門衛雖然有時也指揮車輛停靠,但也無權說給誰停不給誰停。為停車產生的矛盾也使單位領導感到很棘手,誰停地下車庫,誰停馬路邊,有的單位干脆采取抓鬮的辦法決定。
曾經有一位工作人員每次都沒搶到車位,一氣之下將車子停在車庫門口,誰也別再想進車庫,停進去的也別想出來。此種行為不僅引起了同事的憤慨,還受到單位領導的批評。
江蘇南京市 方 敏
我對交警罰款有意見
城市里的汽車越來越多了,停車的地兒也越來越緊張了,有時轉來轉去找不到個地兒,讓人感到簡直是“走投無路”。你稍不注意,沒停對地方,交警的一紙“違法停車告知單”就給你的車貼上來了。
那天,為裝修新房的事情,我們開車到新建宿舍小區去。小區尚未完全竣工,地下車庫不能進,除辦了進門證的拉貨的車外,又都不讓進大院,我們只好把汽車停在了大門外的路邊。每次來小區,都是這樣停車的。
小區的門外,沿著街邊,照例停了一長溜兒的車。我們把車停在一空當處,就進小區辦事去了。一小時后出來,剛要開車走,發現車的擋風玻璃上貼著一張黃單子,以為又是搞裝修的散發的廣告。取下來一看,竟是蓋著市公安交管局公章的“違法停車告知單”!
原先每次都是在這兒停車,都沒事兒,怎么這回就“違法”了呢?何況,我們的車不往這兒停,又能往哪兒放?再說,怎么有的車貼了“告知單”,而有的車卻沒有貼呢?我們停車時,明明看見旁邊有一輛車也停在那兒,偏偏就沒被貼罰單。而且,當我們停車時,旁邊不遠處就站著兩個交警,他們怎么就不提醒我們一聲呢?
還有,“告知單”上注明“請于3日后15日內持本告知單,到××街××號××大隊接受處理”,可當我們第五天拿著單子、排了半天隊交罰款時,卻被告知:一、網上沒有記錄。可能還沒來得及上網呢;二、不必非得到這里來,市里其他交警大隊也能辦,都聯著網;三、不必著急,車輛年檢時交上罰款就行。瞧瞧,老老實實地按照指定的時間、地點交納罰款,倒有點兒犯傻了!
我們也不愿意亂停車,亂停車影響交通、市容。用罰款來治理亂停車,總不是個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最好還是給停車難找個出路,比如盡可能地多建一些停車場,或因地制宜地劃定個臨時區域,派人疏導一下,哪怕收點兒費也行,這總比交罰款要“合算”呀。在多方疏導的前提下再嚴懲個別“違法停車”者,才算罰得合情合理,受罰者也會心服口服。
河北石家莊市 樊秀峰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