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雙方一致同意,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全面擴大和深化兩國各領域友好合作:
(一)保持高層互訪和接觸的良好傳統,通過雙邊互訪、熱線電話、多邊場合會晤、互派特使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就國際、地區形勢和雙邊關系中的重大問題及時交換意見,加強戰略溝通,為推動中越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系長期健康穩定發展把握好方向。訪問期間,雙方正式開通中越領導人熱線。
(二)充分發揮中越雙邊合作指導委員會在深化務實合作、推動雙邊關系方面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加強對各領域合作的政策指導和規劃,統籌推進合作,協調解決問題,推動各領域務實合作取得更加豐碩的成果,不斷豐富兩國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內涵。
(三)密切兩黨交流合作,有效落實《中越兩黨合作計劃(2011-2015年)》。辦好兩黨理論研討會,加強治黨治國經驗交流,擴大和深化黨政干部培訓合作,適時舉行兩黨對外部門和宣傳部門交流合作機制部長會晤。
(四)深化兩軍合作,加強兩軍高層接觸,繼續舉行好國防部副部長級戰略對話,推動建立兩國國防部直通電話,加強人員培訓和青年軍官交往,適時開展陸地邊界聯合巡邏試點,繼續舉行兩國海軍北部灣聯合巡邏,加強兩軍軍艦互訪等方面的合作。
(五)進一步深化兩國執法和安全領域合作,組織籌備好中越兩國公安部第三次合作打擊犯罪會(部長級),推動開展邊境地區打擊非法出入境等聯合行動,加強有效打擊電信詐騙犯罪等新型犯罪領域的配合。增進雙方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機關的交流和合作,共同預防和打擊跨境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在維護各自國內穩定方面的相互配合與支持。
(六)根據平等互利、注重實效、優勢互補、形式多樣、共同發展原則,加強和擴大兩國務實合作:
——充分發揮兩國政府經貿合作委員會、科技合作聯合委員會的作用,指導、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兩國在相關領域的務實合作。落實好此訪期間簽署的《中越經貿合作五年發展規劃》。
——積極推進兩國貿易、投資、財政、金融、農林、交通、電力、信息、礦產、能源、旅游等領域合作,加強促進雙邊貿易平衡,鼓勵并為雙方企業擴大長期互利合作、建設跨境經濟合作區和“兩廊一圈”合作創造有利條件。
——繼續推進兩國科技、教育、人力資源開發、文化、衛生、體育、新聞等領域合作。加強在環保、水資源管理以及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合作。落實好雙方《2011-2015年教育交流協議》,擴大開放互派留學生數量。
——繼續舉辦好各種人文交流活動,如中越人民論壇、中越青年友好會見,加大中越友好宣傳,加強輿論引導和管理,增進兩國人民的友好感情,維護中越兩國友好關系大局,讓中越友好后繼有人,發揚光大。
——進一步擴大兩國各地方,特別是中國廣西、廣東、云南、海南等與越南諒山、老街、高平、廣寧、奠邊、河江、萊州等兩國沿邊沿海省份的交流合作。
——繼續落實好中越陸地邊界有關文件,《北部灣劃界協定》和《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積極探索北部灣共同漁區聯合檢查新模式,推動建立兩國漁業部門聯系熱線。
——加快談判進程,盡快簽署《北侖河口地區自由航行協定》和《德天瀑布地區旅游資源共同開發和保護協定》,共同維護邊境地區的穩定和發展。
訪問期間,雙方簽署了《中國共產黨和越南共產黨合作計劃(2011-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2012-2016年經貿合作五年發展規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教育培訓部2011-2015年教育交流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關于修改中越兩國政府汽車運輸協定的議定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關于實施中越兩國政府汽車運輸協定的議定書》、《關于指導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海上問題基本原則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