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9日公示了《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書》和《關于進一步轉變交通發展方式加大力度緩解交通擁堵工作的意見》,提出將通過經濟杠桿引導車輛合理使用等10項策略,確保開放、暢達、可靠、公平、安全、低碳六大交通目標的實現,但不會限制購買小汽車。
《白皮書》對于未來深圳交通發展,給出了開放、暢達、可靠、公平、安全和低碳等6項主要指標,提出“2015年,中心城區和組團核心區路網高峰小時平均行程車速維持在現有水平,達到25公里/小時以上(行程車速即車輛行駛路程除以行程時間之商,其中行程時間包括信號燈交叉口停車等候等時間),其他區域維持在30公里/小時以上;軌道運營準點率達到98%以上,地面公交車輛運營準點率達到90%以上;全市機動化出行中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56%以上”等多個目標。
為達到上述目標,深圳提出開展持續軌道建設、構建“軌道+快速公交”復合公交通道、重構慢行網絡、通過經濟杠桿引導機動車合理使用等十大發展策略。
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副主任于寶明表示,將通過加強交通需求調控,采用經濟手段引導車輛使用,來緩和機動車的過快增長。
《白皮書》中明確指出,要“研究適當提高小汽車在擁堵區域的使用成本,利用經濟杠桿引導和調控小汽車合理使用。優化調整停車收費標準和收費結構,抑制小汽車交通的上班使用。加強公務車停車費用管理,對公務車停車費實行定額管理制度,額度外停車費財政資金不予支付。對特別擁堵的區域或路段,研究交通擁堵收費的可能性。”同時,還要通過升級公交服務、優化道路功能、提升交通運行管理水平等方面,共同實現出行結構由個體機動交通和公共交通并行向公共交通主導轉變在內的交通發展方式五大轉變。同時,于寶明表示,深圳不會采取限制小汽車購買的方式來控制機動車的快速增長。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