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從7月1日起,對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的車輛通行費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進行了調整,出京方向的小客車收費一律由原來每車次10元降低為每車次5元,進京方向一律免費。
針對“已收回貸款的首都機場,用降低收費標準來代替取消收費,是否屬于變相應付整頓工作”的質疑,何建中表示,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的收費是經當地政府批準的,目前它已經是上市公司資產的一部分,因此仍然按照批準的經營性收費公路的期限來實行收費,“北京市政府也正在想辦法最終解決首都機場高速公路收費的問題?!?/p>
何建中介紹,從全國來講,在《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頒布之前建成的收費公路,收費標準和收費期限是按當時的法律法規來確定的。當初預測交通流量時,在一定程度上不是那么準確,法律規定的合理回報又沒有細化的指標,因此導致一些收費標準現在看來有一些偏高。這也是這次專項清理的內容。目前幾個省市開始降低收費標準的做法,可以說在這方面采取了行動。
來源:人民網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