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嚴肅處理河南伊川3.31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資料圖片:2010年3月31日夜,河南省伊川縣半坡鄉白窯村白窯六礦礦山大爆炸后礦口及周圍建筑被嚴重破壞并燃起了大火。新華社發(張曉理攝)
國務院近日對造成44人死亡的河南省伊川縣國民煤業公司“3·31”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調查處理作出批復,認定這起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并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對有關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2010年3月31日19時20分,河南省洛陽市伊川縣國民煤業公司發生一起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4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直接經濟損失2728.4萬元。
近日,國務院對這起事故的調查處理作出批復,認定這起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該礦違法在二1煤1102回風巷工作面掘進,由于區域和局部綜合防治瓦斯突出措施不落實,在施工瓦斯排放鉆孔時誘發煤與瓦斯突出;突出的瓦斯逆流至副斜井井口,遇明火發生爆炸,并引起瓦斯燃燒。
事故的間接原因有:一是國民煤業公司無視政府有關規定,在停產整頓期間違法組織施工和生產,綜合防治瓦斯突出措施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混亂。二是地方政府及其有關職能部門未正確履行監管職責,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未認真核實處理該礦在停產整頓期間超量用電涉嫌違法生產的問題,對該礦違法施工和生產的問題失察;國土資源部門對該礦換發采礦許可證工作審查不嚴,對該礦未按照技改設計方案將越界井筒調整回界內的問題失察;公安部門違規同意向該礦超量供應火工品,對該礦非法購買、使用火工品的問題失察。三是地方政府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不力,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不到位,未認真組織開展煤礦停工停產期間的監督檢查工作。此外,這起事故還暴露出一些領導干部存在嚴重失職瀆職和權錢交易等問題,河南省洛陽市相關部門正在深入調查。
【回顧】:
·伊川礦難礦工親歷:工友橫七豎八躺巷道生死不明
大河網-河南商報報道:“嗵”地一聲劇烈的爆炸聲,緊接著就是地動山搖,“忽”地一聲,“三層樓高”的火焰從礦井口處升起,礦井已經是一片火海。
【違規生產 安全監管缺失】:
·河南伊川“3·31”礦難為違規生產所致
記者從河南省安監局了解到,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伊川國民煤業有限公司為停產整頓煤礦,屬違規生產。該礦2009年5月1日曾發生瓦斯突出事故。 ·監管“真空”釀悲劇——河南伊川礦難調查與追蹤
經初步查明,這家煤業公司煤礦設計年生產能力為15萬噸,屬于技術改造礦井,礦難為停工停產整頓期間擅自違法生產所致。
【徹查受賄法官】:
·伊川礦難讓縣法院"集體陷落" 窩案引發"廉政風暴"
造成44人遇難、4人失蹤、4人受傷的洛陽伊川“3·31”礦難,不僅牽出了“黑心”煤老板,也讓洛陽市伊川縣法院“集體陷落”:該院院長、副院長、民庭庭長、刑庭庭長、服務中心主任等多人先后涉嫌犯罪被批捕;該院私設“小金庫”和干警投資入股煤礦等情況浮出水面。 ·河南徹查伊川“3·31礦難”涉嫌受賄法官
記者29日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已經派出紀檢監察和巡查問責部門,徹底調查涉嫌徇私枉法裁判導致伊川“3·31礦難”的伊川縣法院院長、主管副院長和審判長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