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底以來,9個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派出多個工作組,全面啟動今年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根據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下發的《2011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計劃》,今年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將于6月底前完成對64個地級市的例行督察。
《工作計劃》提出,按照突出重點、注重質量、加強管控、提高效能的原則,例行督察要覆蓋64個地級以上城市所有區、縣。在例行督察組織形式上,今年要求各局統一時段開展這項工作,逐省(區、市)組織推進,加大在線土地督察系統應用力度。
在督察內容上,今年例行督察要在對被督察地區2010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和綜合評估基礎上,將監督重點從國土資源系統向國土資源領域全面延伸,加強對土地調控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督察,加強對地方政府及與土地管理有關聯業務的政府職能部門履行土地利用職責的全方位督察,重點開展土地審批、征轉、供應、開發利用、執法和抵押融資等全程監管;圍繞國家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和房地產調控的要求,加強對地方政府執行土地供應和調控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
來源:國土資源部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