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八類禁放區
一、依據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明火的區域和場所。
二、廣播電臺、電視臺和報社等重要新聞單位。
三、電信、郵政、金融單位。
四、城市路網的橋梁(含立交橋、過街天橋)、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間。
五、大型文化體育場所、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商業步行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及大型停車場。
六、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
七、設有外墻外保溫材料的建(構)筑物。其中,屬于重點消防單位的高層建(構)筑物及其周邊60米范圍內為禁放區域,其他10層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構)筑物周邊30米范圍內為禁放區域。
八、消防救援難度大的平房密集區,停放車輛多、燃放空間狹小的居民小區。
數據
煙花火災翻倍
據北京市消防局統計,2月2日(除夕)0時到2月7日(正月初五)24時,119指揮中心共接報全市火警874起,比2010年同期上升56.6%。其中,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198起,同比增加102起,上升1.06倍。雜物類火警709起,房屋類火警134起,汽車類火警26起,電器類火警5起。
解讀
“城區多數區域列入禁放”
“近來多起火災,使人們更加關注保溫材料。”北京市政協委員朱良昨天表示,北京市政府此次發文明確了有外保溫材料的樓房納入禁放范圍,是根據目前煙花燃放和社會發展的一個調整。
北京的煙花燃放經歷了禁放、限放的過程。燃放煙花是傳統遺留下來的,如果一下子砍了,一定有部分人接受不了。朱良表示,但放開了燃放隱患又大。從這次出臺的政策看,是由于大形勢的需要,北京市開始收緊了煙花燃放。
但也有人認為,禁放區域增加了,可燃放區域就更加稀少。這樣會導致集中燃放更加明顯,會引起群傷等安全問題。對此,朱良認為,此次的政策力度較大,城區應該是多數地方不能燃放了。但集中燃放也有管理上的便利,有關部門可以把管理力量集中投入到燃放區域,制止那些違規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