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我們身邊不缺乏“吹口哨者”(比喻舉報人),但缺乏保護“吹口哨者”的法律措施。昨天,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律師協會名譽會長陳舒提出建議,要建立健全舉報人保護的法律體系。
陳舒舉例說,在美國安然公司破產案中,三位安然女職員首先向司法部門告發該公司的違法行為并提供大量的重要證據,因此當選為時代雜志的封面人物,該期雜志封面寫著“吹口哨者”。國內也由此獲知“吹口哨者”這個稱謂,其實就是我們的舉報人。在西方,吹口哨是引起公眾注意的一種方式,所以把那些發現問題并及時揭露的人叫做“吹口哨者”。
“現實狀況是,我們現在沒有很專業的法律法規來談對舉報人的保護問題。我們對舉報人的保護不足,現有的只是一些原則性的宣示,如黨委和紀委的規定,如大的法律規定,要保護舉報人的權利。這種宣示性的規定和法律是有,但是沒有具體性的措施和規定。”
“現在實名舉報少,匿名舉報多。但是實名舉報效力比較大,匿名舉報比較差,因為缺少保護措施,很多舉報是鬧到生死攸關,他才會去舉報。”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編輯:鄧京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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