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今天上午,全國政協副主席李金華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就“加強對權力的監督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等話題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
網友“王清平”:打造中國特色的財產公布陽光法,您對此怎么看?
李金華:看了王清平的模擬提案,我也很受感動,說明網友、社會上廣大公眾對怎么從根本上防止腐敗問題非常關注。這也是全社會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其中有一條就是如何公布公務人員、政府官員的財產,使它更陽光。
中央都發過一些通知,有過規定,公務人員要及時報告或公開一些重大收入,公布自己的財產。但是執行的社會并不是非常滿意,什么原因呢?我覺得這里面可能有很多客觀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主觀的原因。
客觀原因,我感到我國還沒有完整的健全的法律。很多問題在法律的界定上是不明確的,或者現在難以把它界定清楚。比如官員除了自身,夫妻兩個人一起生活的財產以外,還涉及到子女,如果說子女不獨立的,不獨立的子女在我國一般沒有什么財產,連獨立生活的能力都沒有,或者說他自己都沒有收入,他就沒有什么財產。凡是獨立的,參加工作的,這部分人跟官員是個什么關系?這個財產應該算不算官員的財產?這個問題在法律上是一個問題。
現在坦誠來講,老百姓不滿意的,就是有些官員自身看起來,他的賬面或者財產并不是很多,但是很多子女的財產非常多,這個問題就很難界定。大家最不滿意主要是這個問題,從現在揭露的很多案件都可以看出來,很多腐敗問題都是通過子女、通過親屬反映出來的,這個問題怎么界定。如果只是把跟你分開居住的、獨立的子女,不包括在內的話,來看官員的財產,他不能向你反映問題。所以,在法律上要界定這個問題。這是第一。
第二,我們反映官員財產的總信息是不完整的,我曾經在審計署一段時間填報一張表,實際上就是工資,最多就是在外面的講課費,別的就沒有了。但是現在很多官員也不完全就是工資和一些講課的費用,有很多其他的“灰色收入”。有些收入,銀行反映不出來,其他方面也反映不出來,這個就不完整,這個公布出去,把過去一些貪官污吏的案件拿出來,他在暴露以前是不是申報過,申報過的肯定沒有后來記錄的問題,這個東西現在在操作上還是有很大的困難。
我覺的法律上要完善,怎么操作,包括整個信用體系如何建立起來?現在我們的“現金交易”很多,好多“灰色”、“黑色”收入是通過現金來進行交易的,如果他自己,他也不可能申報,甚至現在還有很多用人家的假身份證去開戶、去炒股,類似這樣的事情也不少,不能反映正常的收入情況。這個問題要真正如實、準確地申報自己的資產,中國在這個問題上還有大量的工作。這是我的基本看法。
來源:人民網 編輯: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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