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20時左右,大樓的明火已經基本撲滅。 11月15日14時許,上海市膠州路上一高樓發生火災。新華社記者裴鑫攝(資料圖)
上海市靜安區政府16日宣布,關于膠州路728號受災居民家庭物品財產損失賠償事宜,靜安區“11·15”火災事故善后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已督促事故責任主體靜安建設總公司在征求受災居民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關于膠州路728號受災家庭物品財產損失賠償的方案》,內容包括資產評估機構的選擇、財產申報和評估的范圍及評估和賠償工作的步驟三個方面。
根據該《方案》,膠州路728號受災居民家庭物品財產損失申報和評估的范圍包括:室內裝修,家具、家電及潔具,衣服及其他生活用品,機動車類,以及受災居民認為需要申報的其他貴重物品,包括金銀首飾、無記名有價證券、現金、古董、名家字畫、紅木家具等。
評估和賠償工作分為前期準備、現場勘察、評定估算、征求意見、出具報告、協商賠償六個步驟。前期準備階段,受災居民可以選擇由上海市資產評估協會推薦的、依法設立并獲得財政部門頒發的《資產評估資格證書》的專業資產評估機構,或者按以上資質標準自行選擇其他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由靜安建設總公司承擔一次評估費用。
受災居民完成家庭物品財產損失申報后,受托評估機構評估人員將分期分批進入受災居民家庭開展現場勘察。評估機構根據受災居民提供的相關資料,結合現場勘察情況,在進行充分調查的基礎上,對居民家庭財產損失進行評定估算。此后,評估人員將初步評估結果反饋給受災居民和本公司,在充分聽取受災居民的意見后,擬定評估報告。評估初稿完成后,結合征求的意見,資產評估機構完成三級審核,依法出具《資產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