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北省文安縣新鋼鋼鐵有限公司違法占地建設鋼廠案
1998年至2007年期間,文安縣新鋼鋼鐵有限公司分多次批少占多,違法占用土地539.79畝(基本農田159.38畝)建設鋼鐵廠。其中,1998年9月違法占地138.83畝,2006年11月違法占地196.51畝,2007年3月違法占地204.45畝。目前,年產200萬噸特種鋼生產線已建成投產。
在該公司實施違法占地過程中,文安縣國土資源局先后多次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并3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限期拆除或沒收違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累計處以罰款894.46萬元。但文安縣新鋼鋼鐵有限公司除繳納了427.68萬元罰款外,未履行其他行政處罰決定。文安縣國土資源局先后3次申請縣法院強制執行,2次將違法占地(破壞耕地)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
國土資源部公開掛牌督辦后,廊坊市委、市政府及文安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查處。對新鋼鋼鐵有限公司違法占用191.4633畝土地上的建筑物予以拆除,其余土地上的建筑物予以沒收,交清剩余罰款466.78萬元;縣公安局對新鋼鋼鐵有限公司時任法定代表人孟廣斌監視居住。
廊坊市政府決定給予文安縣原常務副縣長劉石、主管土地工作的原副縣長王克臣行政警告處分,給予文安縣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劉則順和劉吉祥、副局長王永強行政記過處分,給予新鎮黨委原書記、鎮長郝國華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新鎮經聯社主任李永成、原副鎮長王之豐和劉明喜行政記過處分。
四、江西省德安縣違規開發房地產案
2008年10月,經德安縣政府批準,德安縣國土資源局發布公告,公開拍賣一宗位于德安縣城曾家洼大道西側,面積22.55畝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德安縣城鎮建設規劃辦公室出具的規劃設計條件為容積率≤0.6,建筑密度≤24%,土地用途為住宅。2008年11月,德安鴻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16.1萬元/畝價格競得該宗土地使用權。2009年6月,德安縣城鎮建設規劃辦公室為德安鴻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面積為10121.1平方米,其中住宅37套,物管用房1套,均為三層建筑。2009年9月,鴻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該宗土地上開工建設“東佳名苑”住宅小區,已基本建成建筑物21棟,其中雙拼住宅17棟(34套)、獨棟別墅3棟、物管用房1棟。
德安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通過設定低容積率和建筑密度,以及建設規劃許可、土地掛牌出讓等行政審批行為,批準供應了該宗房地產項目用地,違反了國家關于停止別墅類房地產用地審批的有關規定。
國土資源部公開掛牌督辦后,九江市委、市政府及德安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查處。8月1日,德安縣政府組織拆除了擬對外銷售的獨棟單套商品住宅房,并對獨棟物管房進行了改建。
九江市監察局決定給予德安縣分管建設、國土資源、房產的原副市長徐禮云行政記過處分;九江市國土資源局給予德安縣國土資源局原副局長陳廣達行政記大過處分;縣監察局給予德安縣建設局原局長戴開明、發改委原主任羅穎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德安縣建設局副局長李桂香、發改委副主任沈桂俠行政記大過處分。
來源:中國政府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