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爭當農民”為哪般——浙江義烏市“開除”200余公務員“村籍”事件追蹤
在就業壓力增大、無數人爭考公務員的今天,浙江義烏市卻出現部分公務員把戶口遷入農村,愿意回村里“當農民”的怪事。
前不久,義烏市200多名擁有農村戶口的公務員,被市紀檢委、市委組織部等部門要求從農村遷出戶口、辦理農轉非、退出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
義烏市為何“開除”這些公務員的“村籍”?公務員“爭當農民”怪事背后有何貓膩?“新華視點”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追蹤。
巨額利益驅動 公務員“進村分錢”
今年初,義烏市委組織部接到多封群眾來信,舉報了一件怪事:一些公務員為“當農民”,把戶口遷到農村。公務員為何愿意“當農民”?義烏市一位干部說:“不要小看了這個農村戶口,它在農村涉及的經濟利益十分巨大。”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步伐加快,在義烏市擁有農村戶口關系到舊村改造補償等利益。據義烏市紀檢委副書記胡愛芬介紹,如果本人戶口在農村,舊村改造能分到108平方米的宅基地,可以蓋起4層半的房子,這中間有巨大收益:一方面,宅基地可以參與流轉,當地市場價每平方米都超過2萬元;另一方面,蓋起的房子可以利用地處義烏小商品城附近的區位優勢,開展物流運輸、物業租賃等業務,每月可以獲得比許多城市居民還要高的收入。
“除獲得宅基地、蓋房子外,農村戶口還可以拿征地補償費,并每年從村集體資產出租、物業等經營收入中獲得分紅。”一位村民說。
據浙江省農業廳經管處處長童日暉介紹,全省已推行了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革,對村集體所有的資產清產核資,量化為股權,均攤到村民身上。目前,已有千余個農村完成了這項改革,去年人均分紅500多元,有的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分紅則更多。
一紙農民“名分”,關系巨額“錢途”--既身為公務員在機關獲得相應收入與待遇,又可以作為農民在農村獲得征地補償、參與村集體分紅、享受舊村改造政策……不少公務員“爭當農民”的背后,是巨大的利益驅動,可損害的是農民的利益。“以土地征用補償費為例,集體土地被征后全村拿到的補償總額是固定的,可村里多一戶,大家均攤時就會少分一部分錢。”義烏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繆永法說。
官清畈村黨支部書記何國峰認為,農民收入低,公務員有固定收入,他們既拿納稅人的錢又來擠占農民的資源,侵害了百姓利益。稠江街道的一位村民說:“公務員每月有工資,生活有保障,有的享受了集資建房,憑什么逢年過節還要到村里來分錢?”
童日暉認為,過去農民曾長期承擔上繳農業稅與統籌提留款義務,與城里人相比同命不同價;現在推進城鄉一體化,農民到了該享受集體資產收益的時候了,絕不能允許“偽農民”侵蝕百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