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財政局一次采購服務器4臺、臺式機68臺、筆記本電腦8臺,成交價577840元,比一般市場價高出了近一倍。
繼長春市公安局被曝花近3萬元買一臺筆記本電腦后,昆明市財政局、紀委、法院、公安局、勞教所等多個部門被指“豪華采購”,其中財政局作為政府采購的監督部門,其高價采購更是引來一片質疑。
對于質疑,昆明市財政局的回復是,之所以采購了一批質量較高的信息設備,是出于業務需求,考慮到可持續利用等因素,在采購時要求較高,譬如設備必須是專業廠家授權,有完善的售后服務等,因此,在價格上就可能會比一般市場上的同類機型偏高。
顯然,昆明市財政局的回復不能讓人滿意,完善的售后服務是否足以使大宗采購的價格高于零售價格?買豪華高配置設備是否真有必要?尤其是作為監督部門,如果自己都照著貴的買,那么如何去監督別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