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wǎng)消息:今天,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發(fā)布《重慶的“涉黑”案件審判》白皮書,盤點前期的“打黑大審判”。白皮書認為,“涉黑”案件審判不存在擴大化。
600余名律師參與“涉黑”案辯護
白皮書盤點了“涉黑”案件審判的基本情況。2006年以來,該市法院一審審結(jié)以“涉黑”罪名起訴案件78件925人,18件系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其中,2006年12件68人,2007年13件104人,2008年16件189人,2009年29件373人,2010年1至3月8件191人。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犯罪的審理逐年呈上升趨勢。
其中,2009年6月重慶市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截至2010年3月31日,一審審結(jié)30件,判處罪犯520人,占同期判處罪犯數(shù)的2%;二審審結(jié)13件219人。一審審結(jié)的以“涉黑”罪名起訴的30件案件中,以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犯罪定罪29件,涉案的512人以黑社會性質(zhì)定罪383人,其中組織、領(lǐng)導(dǎo)者30人,骨干106人,一般參加者247人。
白皮書指出,被告人的辯護、回避、最后陳述等各項訴訟權(quán)利得到全面保障,法庭給辯方的發(fā)言時間累計超過控方23.5%。全國各地共600余名律師參與“涉黑”案件辯護,對定罪量刑有實質(zhì)影響的辯護意見在15件案件中被采納95次,法院為符合條件的被告人指定辯護律師30人次。先后邀請282名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旁聽庭審,近2000名普通公民及各地各類媒體記者1100人(次)參與旁聽,被告人及被害人家屬都可申請到庭。“涉黑”案件宣判當天,均由審判長向媒體通報審理情況,解釋裁判理由。
“涉黑”案件審判不存在擴大化
白皮書說,以刑法第294條及相關(guān)立法解釋、司法解釋為定罪量刑唯一標準,不作任何縮小或擴大解釋。涉案的512人,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45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02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07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拘役、管制刑罰256人,免予刑事處罰2人,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chǎn)共計98219.46萬元。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共254人,重刑率達49.6%,較同期刑事案件重刑率高出37個百分點。
白皮書統(tǒng)計,2009年,全國各級法院共審結(jié)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犯罪案件527件,判處罪犯3231人。
通過與河南、福建、廣東、四川、北京、天津、上海等七省市法院2009年受理“涉黑”案件的比較看,重慶法院共審理29件,在八省市中居第四位,平均每百萬人口對應(yīng)0.93件“涉黑”案件,在八省市排名第三位。
白皮書說,重慶打黑是全國“打黑除惡”工作的一部分。重慶法院始終踐行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八字鐵律”,實行陽光審判,“涉黑”案件審判不存在擴大化。
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