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累進加價 首小時10元 第二小時起15元
◇同時實行差別收費 引導車輛進停車場和地下 4月1日起實行
中國日報網消息:從4月1日起,北京站、西客站、西單、燕莎等本市城區內13個重點區域的白天停車收費標準將進行調整,其他地區、居住區及夜間停車收費標準不變。昨天,市發改委發布了《關于調整本市重點區域非居住區停車場收費標準的通知》,對調整區域、調整幅度和大型社會活動期間停車場計次收費標準等內容提出了明確規定。
■新增區域
北京站地區 西客站地區 東直門東中街地區
燕莎地區 翠微商業區
據了解,目前本市停車收費標準共劃分為三類區域。一類地區為本市重點擁堵區域,二類地區為四環路(含)以內除一類地區以外的其他區域,三類地區為四環路以外區域。
本次區域調整中二、三類區域范圍保持穩定,主要是對一類地區范圍進行了調整,新增了北京站地區、西客站地區、東直門東中街地區、燕莎地區、翠微商業區等5個區域,并擴大了原有的東單-王府井商業區、前門商業區、中關村西區、西單商業區、朝外商務區、中央商務區(CBD)、金融街商務區、崇外商業區等8個重點區域中后7個地區的四至范圍。調整后,一類地區的個數由8個增加到13個。
■確定原則
13區域均為交通堵點
“這13個重點區域的確定,主要是根據近年來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運行監測情況,并綜合考慮了區域停車資源、停車需求等多項因素。這些區域均為功能集聚、車流量大、交通較為擁堵的商業、娛樂、辦公區域,基本涵蓋了目前市區交通擁堵的重點區域。今后,還將根據試點政策實施效果及區域交通變化情況,適時動態調整區域范圍。”市有關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
■調整方式
首小時后收費加價50%
市有關部門介紹,本次只調整13個一類地區的停車收費標準,二、三類地區不做調整。本次停車收費調整的13個區域均屬一類地區,現行收費標準為2.5元/半小時。
按照“占道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間”的原則,區域內非居住區占道停車場、路外露天停車場、非露天停車場白天(7:00(含)-21:00)小型車臨時停放收費標準分別上調為:5元/半小時、4元/半小時和3元/半小時。同時,為促進占道車位周轉,減輕道路擁擠,對占道停車首次實行了累進加價政策,首小時后收費加價50%,即第一小時為10元,第二小時起為每小時15元。
■調整目的
引導車輛進停車場和地下
“這樣,理順不同類型停車場收費的比價關系后,可以引導車輛更多地停到路外、地下,有利于緩解道路擁堵,也有利于充分利用現有的地下和路外停車資源。”市有關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
數據顯示,目前全國機動車保有量較大的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一類地區占道停車首小時收費均在10元及以上。此輪調整后,本市的首小時占道停車收費水平仍低于上海市、深圳市,與廣州市基本持平。
“目前,這13個重點區域停車位約占全市總量的5%左右,調價后,政府將相應提高向占道停車企業征收的占道費標準,保證調價收益用于道路及停車設施建設和加強停車秩序管理,實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市有關部門表示。
據介紹,隨著我市機動車保有量的急劇增長,城市交通擁堵、環境污染、出行安全等問題逐步突顯。本次調整的目的,就是要緩解交通擁堵,通過價格杠桿調節小汽車使用,鼓勵市民公交出行。
■其他調整
大型活動期間計次收費
文藝演出、體育比賽、廟會、游園會等大型活動期間停車難、亂收費等問題一直是近年來價格投訴、舉報的熱點。《通知》對此進行了明確:大型活動期間停車收費可由計時收費改為計次收費,收費標準為四環路內(含)每次20元,四環路外每次10元。具體活動事項、執行時間和范圍,由活動舉辦地區(縣)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確定并事先公告。
“大型活動期間停車具有集聚集散的特點,尤其是散場時,會有大量車輛同時離開停車場。考慮目前實行的計時收費,在車輛離開時繳費時間較長,不利于迅速疏散車輛,所以我們選擇更為可行的計次收費。”市有關部門介紹。
據了解,2009年花博會期間,有關部門曾成功進行了停車計次收費試點,有效緩解了由于計時收費造成的擁堵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