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在今后的經濟適用房申購中,“夾心層”人群可能會被納入其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在12月18日召開的“2010年全國建設工作會議”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表示,經濟適用房面向范圍將從低收入者擴大為中低收入者,各地可根據建設的實際情況,對經適房申購人群的收入標準進行調整。
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擴大經適房的申購范圍,可將更多的“夾心層”人群納入保障范圍。
擴大范圍
經適房面向“中低收入者”
姜偉新在上述會議上表示,2009年房價上漲過快,與投資和投機占主導、保障房工作進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大拆重建工程比較多等因素有關,同時也存在監管力度不夠、對客觀問題認識不夠清晰等因素。明年,將繼續大規模發展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建180萬套廉租房和130萬套經濟適用房。
值得注意的是,經適房的適用范圍將從低收入者提升為中低收入者。據記者了解,姜偉新在會上專門對此進行了強調,并表示,各地可根據建設的實際情況,對經適房申購人群的收入標準進行調整。
住建部、國土部、發改委等七部門于2007年聯合發布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明確提出,經濟適用房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單套的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據記者了解,對于經適房申購人群的收入門檻,各地有不同的執行標準。比如,北京市確定的3人戶家庭年收入上限為45300元,上海規定申請購買經適房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過27600元,且與中央的規定不同,上海市的經適房面向人群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顧云昌表示,“夾心層”人群有一定的購買力,并有強烈的改善住房愿望,其需求亟須釋放。針對“夾心層”人群的住房需求,申購經適房的收入門檻可能會降低。
中國人居環境委員會副主任開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指出,“夾心層”人群是當前最需要關注的群體。他還表示,除了財富階層的購房需求,政府應當“應保盡保”。
針對一些地方在建設中擅自擴大經適房單套面積的做法,住建部相關負責人強調,經適房的面積必須控制在60平方米的標準。在此基礎上,鼓勵地方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加大經濟適用房建設。
加強監管
推進房產商誠信管理工作
在保障房建設資金方面,住建部表示,2010年,住建部和發改委等部門還將繼續加大中西部地區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中央投資比例。同時,地方使用中央代發的債券資金,要重點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各級建設部門要抓緊與土地管理和財政部門協商,確保建設用地和資金的落實。
今年年中,全國人大在對保障房建設的調研報告中指出,截至今年8月底,中央政府完成保障房投資7170億元,占今年投資總額的79%;地方政府僅完成投資394.9億元,完成率僅為23.6%。
據了解,在上述會議上,住建部相關負責人還表示,住建部將在2010年配合國土部等有關部門推進房地產開發企業誠信管理等工作。但該負責人并未透露詳細內容。
據悉,北京市已經推出類似的信用評級體系,即根據合同簽訂、出讓金繳納和土地開發進度等,對企業進行“信用評級”,信用級別低的企業將被限制參與后續土地的競買。
另外,住建部還要求各地規劃部門加快普通商品房項目開工審批,增加中小套型、中低價位商品房的用地有效供應,檢查房屋樓盤銷售,打擊捂盤囤盤,以便盡快增加供應量。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編輯:段若蘭